
體育播報3月6日宣 《馬卡報》報道,拉法·米爾的案件在法院有了新進展。檢方要求對這位埃爾切球員判處十年零六個月監禁,指控其犯有性侵犯罪,并具有性侵加重情節。據稱,在效力瓦倫西亞期間,他曾違背一名21歲年輕女性的意愿,將手指插入其體內。在這十年零六個月中,九年是因性犯罪,十八個月是因身體攻擊和精神損害。
米爾被指控于2024年9月在自家住宅內強奸了一名女性,事發當晚,瓦倫西亞有一場比賽,之后他們在該市一家迪斯科舞廳逗留,夜晚活動持續進行,最終導致當事人向法院提出控告。
檢察機關在要求判處監禁的基礎上,又增加了十八個月的人身傷害罪指控。檢方還要求對疑似受害者的近身距離保持500米,為期13年,并在監禁之外附加7年監管,以及7年內不得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工作。
關于賠償方面,要求對提起訴訟的年輕女性因所遭受的傷害和精神損害給予64000歐元的經濟補償。
對于另一名被告,即拉法·米爾的朋友、同為足球運動員的巴勃羅-哈拉,案發時他也在拉法·米爾的家中,檢方要求對其判處三年監禁,罪名是對第二名受害者實施攻擊。他在這名女性身處泳池內時,反復觸摸其胸部及恥骨區域。在將該女性從拉法·米爾的住宅中驅逐出去之前,還打了她臉部一拳。
拉法-米爾對其因性侵犯被起訴表示不服,但接受這一司法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