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前恒大足校因楊黔東未經溝通接觸海港一事提起了上訴,要求球員承擔違約賠償,不過,恒大足校的起訴最終遭到敗訴,這意味著,恒大足校在它身上投入的超百萬培養成本,基本上打了水漂。
楊黔東出生于2008年1月,2017年進入恒大足校接受系統訓練,是該校2008年齡段的核心學員。雖然年紀不大,但他目前的職業生涯履歷還算亮眼,他多次入選U15至U17各級國家青年隊,還參加過2023年東亞足聯U15錦標賽、2025年亞足聯U17亞洲杯預選賽等重要賽事,被外界認定為未來國足希望之星。

本月9日,恒大足校通過代理律所,向楊黔東及其監護人出具律師函,就球員違反培訓協議、私下與上海海港試訓并推進簽約一事,提出違約損失追償訴求。據悉,恒大足校為培養楊黔東累計投入保守估計達到100萬元,而他此次自由身轉會海港,讓恒大足校徹底血本無歸。
據悉,過往恒大足校曾向多支中超球隊輸送精英球員,布尼亞明轉會云南玉昆、張洪福加盟遼寧鐵人、劉佳樂簽約重慶銅梁龍等交易,這些新星的轉會費為足校帶來了一筆筆可觀的轉會補償。唯獨楊黔東轉會海港,讓恒大足校分文未得,徹底為海港做了嫁衣。

不得不說,恒大足校敗訴一案,為國內青訓行業帶來多重啟示。首先,青訓機構需完善合同條款,嚴格遵循足協現行規定,明確球員成年后的權利邊界,避免因合同漏洞導致權益受損。恒大足校這次敗訴核心原因的是,足校關聯俱樂部沒有獲得法定參賽資質,無法行使優先簽約權。
其次,青訓機構需平衡投入與權益保障,不能僅依賴轉會費回收成本,可參考布尼亞明轉會案例,通過協商確定合理補償及二次轉會分成。其三,球員與青訓機構應建立良性溝通機制,球員追求更高平臺的同時,需兼顧培養方權益,青訓機構也應尊重球員成年后的職業選擇。
